关于转发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》的通知
(浙教院人〔2009〕12号)
有关学院:
接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》(浙教电传〔2009〕157号),现予以转发。为配合国家整体援外战略,储备优秀援外教师人才,请各有关学院做好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遴选工作,具体条件及待遇如下:
一、年龄50岁以内,男女不限,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;
二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(含讲师),能熟练使用英语授课;
三、专业要求:计算机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农业、医学等理工类专业;
四、工作任期一般为两年;
五、待遇:按《教育部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〈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教财〔2005〕16号)执行(见附件1);
六、报名教师在五年内需随时赴非洲大学承担援外教学任务。
请各有关学院重视该项工作,并于2009年9月18日前将《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》(见附件2)汇总至我处,由学校审定后统一上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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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 人 事 处
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